4500元。因为作业的需求,2017年5月、6月,小刘加班共22个小时,其间16个小时为延时加班,6个小时为双休日加班,小刘地点企业向其支加班费300元。2017年8月小刘提出离任,并要求企业补发加班薪酬,企业以职工手册中清晰规则职工每月加班薪酬不允许超出150元为由回绝付出。
所以小刘提起裁定,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以某企业职工手册以上内容违法为由,支撑了小刘的申述恳求,判决该企业向小刘补发加班费560.4元。
上述是一同企业规章制度因违法而无效的典型事例,《劳作法》第50条清晰规则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作者薪酬,一起在第四十四条又清晰了加班薪酬的核算方法。企业应当依照这些规则,依据职工实践加班的时刻核算并付出加班薪酬。该企业职工手册中规则加班费的上限,实践上现已违反了上述《劳作法》的强制性规则。